这次市场改革“实属无奈”,为了双星的长远发展,1999年,汪海提出“对市场一线进行卖断制”的重大决策,使国有的经营公司从集团的下属企业改制变成了民营代理,事实证明,这一策略保证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也使得包括成都公司、济南公司在内的一大批国有公司的经理转为民营代理后成为百万、千万甚至亿万富翁。但是,这一策略促进双星品牌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利于甚至严重损害双星整体发展的现象。一些代理利用双星给的政策发财后,又利用双星给的资源经营自己的品牌。
成都公司在改制前是双星集团下属的一个地区性经营公司,2004年,双星集团对成都公司进行卖断改制,并给了成都公司“免收四年经营权费,免收四年品牌使用费”的优惠政策,给了成都公司全国其他所有代理都没有的许可使用“双星”、“DBSD”等集团商标的权利。根据商标许可合同的规定,成都公司不仅能够在西南地区销售双星产品,还可以自行生产销售带有“双星”、“DBSD”等商标的服装和部分鞋类产品,而双星集团其他地区的代理只能销售双星集团成员企业生产的产品。成都公司在改制后是一家私营企业,只是双星集团产品的一个地区性代理,其法人代表刘树利在改制后的成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持有51%甚至更多的股份,属于绝对控股,具有一票否决权。
在2006年8月10日,成都公司背着双星集团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与双星集团许可其使用的“DBSD”名称相同、图案相似的“dbsd”商标的同时,又背着双星集团申请注册了同样是25类、能够生产鞋和服装产品的“特星”商标,这更加说明成都公司在依靠双星名牌发财挣钱的同时,对双星名牌早就存有“二心”。
“我们也很无奈,没有产权关系的生产商和经销商,再加上商标管理上的漏洞,造成了此次不该发生的冲突,给了我们很深刻的教训。”汪海很无奈地说。(记者刘大正 李克新)